我們為什么還要去做版權登記呢?
首先,在發生版權糾紛的時候,你需要證明產生糾紛的作品的版權是屬于你的,而版權權登記證書作為主張權利的有效憑證,相當于為作品上了一個法律戶口。
200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第7條規定:“當事人提供的著作權登記證書可以作為證據”,進一步明確了著作權登記證書的效力。
其次,作者在進行版權轉讓、許可使用等行為時,也需要提供版權權利證明來方便與另一方簽訂相關合同。如果你是內容創作者,提升版權意識,及時做好版權保護是非常有必要的。隨著版權的商業價值日益凸顯,相關作品如果要進行商業化運作,做好版權登記或備案還是很有必要。比如美術作品、文字作品、攝影作品、音樂作品、電影作品等。
版權登記作用在于以下三個方面。
作品為什么需要進行版權登記第一,加強對作者和著作權人的保護。作者和著作權人創作作品一方面是自己的愛好,可以實現自己的藝術價值;另一方面就是為了作品獲取較高經濟利益。
第二,加強對著作權的有效的法律保護。作品版權登記可以很好的維護作者和著作人的合法權益,為其提供的版權登記證書,可以為作者和著作人在遭受侵權,盜版,仿冒時起到初步證據的作用。
第三,為司法機關及相關部門在解決著作權糾紛時提供初步證據。當作者和著作人被侵權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是作品的權利人時,版權部門所發給作者和著作人的著作權登記證書可以起到初步證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