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無效宣告?就是對核準注冊的商標,自核準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其侵犯了在先權利或利益的,或任何人認為其違反了禁注條款或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的,均可以向商評委提出無效宣告。馳名商標不受五年的限制。
商標撤三的注意事項
1.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必須填寫清楚、準確,以便于聯系。
2.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應查詢該撤銷商標的注冊情況,以該商標的現注冊人情況填寫《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
3.申請人應按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在撤銷理由中說明被申請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有關情況。
4.申請撤銷注冊商標,應當自該商標注冊公告之日起滿3年后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5.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銷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無效的法律后果
1.商標權的消滅具有溯及力。宣告無效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2.對已經執行或者履行的判決、決定、合同原則上無溯及力。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并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3.1年的過度期。注冊商標被宣告無效,自宣告無效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商標評審委員會不受理相關人員提出來的商標無效的申請,很有可能是因為申請者沒有及時交納相關的費用,或者是提供的證據根本就不能證明商標是無效的,這樣一來的話,商標評審委員會就只能駁回當事人的申請,所以申請商標無效宣告之前一定要收集充分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