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注冊后,稱為“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注冊者有專用權。國際市場上著名的商標,往往在許多國家注冊。中國有“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之區別。注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注冊后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注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而地理標志,則是鑒別原產于一成員國領土或該領土的一個地區或一地點的產品的標志,但標志產品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確定的特性應主要決定于其原產地。因此,地理標志主要用于鑒別某一產品的產地,即是該產品的產地標志。地理標志也是知識產權的一種。對于地理標志和商標之間的區別問題,下面就由小編來為大家來詳細的講講它們之間的區別!
1、地理標志與商標的構成不同
地理標志的構成要素是敘述性文字,它直接以地理名稱說明商品的地理來源,暗示商品所具有的特定和優良品質,而商標的構成要素呈多樣化,包括文字、字母、數字、圖形、三維標志,甚至是顏色的組合等,主要是從視覺上的可視性進行強調。地理標志的構成一般要求是“地理名稱+商品名稱”,構成較為簡單。地理標志標示商品源自“何處”,商標則表示商品源自“何人”。
2、地理標志與商標的注冊兩者權利獲得的前提條件不同
商標權的獲得是以商標的注冊為先決條件,注冊商標權產生于注冊。地理標志獲得保護的前提是已經非常有名氣的某一特定的商品,并且其內在特有的質量、聲譽和其他特征與該特定的地域密切相關,注冊只是對已經存在的這種權利的進一步確認。因此,地理標志注冊不是權利產生的前提,而是一種公示宣告、一種權利確認。
3、地理標志與商標的保護期限不同
商標有效期為10年,要使商標繼續受到保護,權利人必須進行續展。而地理標志具有永續性,不受時間的限制。
4、地理標志與商標標志商品的質量不同
商標是先申請批準注冊,再積累商品聲譽形成無形資產,而地理標志卻是先進行多年歷史積累,再申請核準登記,追認為知識產權。
5、地理標志與商標的保護方式不同
現行的地理標志保護制度更多地是從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出發,所以其保護方式是“禁”,即更多地是以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等經濟法加以規范,而商標的保護則是落實在私法方面,其保護方式是“行禁并行”,即以商標法為核心加以保護,同時輔以競爭法、產品質量等經濟法加以保護。
以上就是有關商標和地理標志之間的區別分析,相信各位對于這兩者之間的細節區別都有一定的認識和了解了,如果各位需要注冊有特色的商標的話,可以直接在北京首捷知識產權咨詢有關商標注冊申請的問題!